本报南昌5月22日电 前天,南昌市湾里区竹林村居民何小姐向当地媒体反映:她缴纳的2000元“隔离费”,至今未获退还。
据何小姐介绍,4月29日,她从北京返回南昌,主动在家隔离了8天。此时,村里将她送至隔离区,继续隔离7天,并要求她缴纳2000元“隔离费”。隔离结束后,何小姐询问“隔离费”一事,村支部书记说,一部分交给了隔离区,另一部分已经用掉,最多只能退还500元。
对于收取“隔离费”一事,村支书说,收取“隔离费”是为了更好地防非,防止来自疫情地区的打工人员返乡,这是上面有规定的。至于何小姐的2000元“隔离费”,其中600元交给隔离区,余下的钱已用于雇车、请人吃饭等开支。
对此,湾里区防非办公室表示,缴纳“隔离费”,确有规定。但是,南昌市防非指挥部表示,被隔离人员无须缴纳“隔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