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5月12日消息 海南省药监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尤其是加强对目前用于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治疗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指定专人负责,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映情况。
通知说,目前用于预防和治疗非典型肺炎的药物,如抗生素类(大环内脂类、氟喹诺酮类、β-内先酰胺类、四环素类)、抗病毒药类(利巴韦林、阿昔洛韦、干扰素等)、激素类(甲基强的松龙、地塞米松等)、增强身体免疫类(白蛋白、球蛋白、氨基酸、多肽等)、止咳药、退烧药以及中药各类制剂等,要注意可能引发的不良反应事件。各单位一旦发现有关的不良反应事件,要及时上报。联系电话为68620475、6863584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