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万森) 因挪用公款,给国家造成1435万元经济损失的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债服务中心副主任于丽洁,日前被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建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一起挪用公款案。 于丽洁1993年大学毕业分配到自治区财政厅工作,从1996年12月开始到1998年3月期间,她利用担任内蒙古金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之便,擅自采用账外循环等方法,先后以做国债代购、代保管的名义,从通辽市开鲁县、海拉尔市等自治区内4家国债服务部斥入资金1975万元转入另一家账户上,开始进行炒股、买卖国债等营利活动,大发不义之财。 呼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举报后,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取证,终于将于丽洁的犯罪事实调查清楚,并向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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