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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车经“斑马线” 让行人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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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3日22:55 三秦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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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管推出“三让”政策 强化行人等弱势群体的通行权
本报讯 (记者 薛昆实习生傅文斌)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10月21日起启动“三让”(即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政策,旨在强化行人、非机动车等弱势群体的通行权利,杜绝因争道抢行等不文明行为引发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三让”政策包括以下内容:
车让人:借道通行的车辆让行人先行;转弯的车辆让行人先行;车辆行经人行横道,让行人先行;车辆临近“斑马线”30至50米,驾驶员应当提前减速,作出明显礼让姿态,待行人通过后,安全驶越“斑马线”;在没有多相位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右转弯的车辆让正被放行的行人、非机动车先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避让老人、儿童和行动不便的人;车辆因故临时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应低速行驶,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人让车:绿灯闪烁时,不准许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行人和非机动车在横过未划人行横道或非机动车道的路段时,应先停下张望,然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快速通过,并注意避让机动车,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车让车: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让直行车或右转弯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在没有划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车辆行驶中,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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