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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票紧急“倒计时” 司机心急”火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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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5日01:44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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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主任记者侯悦林 记者孙泽锋报道 接连几天,本报接到许多司机的电话,称按照一份紧急通知的说法,他们手中持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石油)的“汽油票”只能使用到今年年底,而且过期“不兑换、不延期、不退款”。司机们说,年初就花钱买下的大把“汽油票”,一旦用不完可怎么办啊!
在沈阳石油青年大街加油站,记者见到了那份9月20日下发的“紧急通知”。其中提及,石油公司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销售环保清洁汽油,2002年发行的“汽油票”使用到年末,过期不兑换、不延期、不退款。为了醒目起见,有关“三不”的条文还专门用了黑体字。在这家加油站的“汽油票”销售柜台,工作人员无法回答记者的提问,只说是上级部门的精神。就在记者与工作人员交谈的过程中,一名男子来到柜台旁,打算购买1000升“汽油票”,在记者的提醒下,他才发现了“紧急通知”,男子连忙改变主意想买600升。可是在他研究了一番“三不”规定后又变成了500升……直到记者离开加油站,那名男子还在那里挠着头发不知道买多少是好。
记者在大街上采访了十几名司机,“汽油票”的使用说明有“当年有效”的说法,可是当年剩余“汽油票”历年都可以享受延期使用两个月的政策,消费者对此都习以为常了。对这次石油公司出台的“三不”规定,司机们大多表示不可理解。他们认为,谁也不可能把用量计算得那么准,油票买多了很正常,油票都是花钱买的,沈阳石油要么延期使用,要么给退款。沈阳石油不能出台一纸“三不规定”,就让消费者吃亏。
记者随后来到沈阳石油公司,一位负责此项业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紧急通知是公司慎重考虑后才决定的。一是考虑到明年将更换新型的环保清洁汽油,二是明年还有可能启动IC加油卡系统,取代已经使用多年的票据式凭证。之所以不能采取延期或退款等方式,这位负责人的回答是,此事涉及到财务、税务等诸多问题,很复杂。
记者结束采访以后,仍接到司机的咨询电话,尽管记者转达了石油公司“一定会考虑广大消费者利益”的承诺,可大部分司机依然表示希望此事能有一个更圆满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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