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0多年的努力,中俄科技合作已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合作的格局。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恢复调整阶段和90年代中期的积极合作发展阶段,发展到了高科技产业化及创新合作阶段。首先,中俄两国建立了政府间科技合作渠道。1992年,中俄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1993——1996年间双方召开了四届中俄政府间经济、贸易、科技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员会例会,共同商定了245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自1997年6月至今,双方召开了六届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员会,共同商定了许多科技合作项目。中俄两国有关部委之间的对口科技合作也得到了较好的开展,尤其在核能、航空航天、电信通讯、船舶、电力、环保、生物技术等领域呈现了稳步发展的态势。中俄两国科研院所之间、地区(省州)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科技合作都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两国间巨大的潜力远未发挥出来,科技合作还不适应加强和巩固中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需要。随着中俄经贸合作关系由“磨合期”步入快车道,加速推进中俄科技合作的紧迫性日益突出出来。 在对俄科技合作上,我们必须看到时间的紧迫性和克服各种障碍的重要性。因为在俄的对外科技合作格局中,中国是处于国际组织、独联体国家和工业发达国家之后的第四类国家(第五类为东欧转轨国家)。随着其经济好转,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以及科技合作重点向欧洲倾斜,我国对俄合作的有利时机可能越来越小。为了进一步推进对俄科技合作,特建议如下: 1.进一步转变观念 为了加大对俄科技合作力度,首先要转变观念,破除思想认识“误区”,正确评价俄罗斯的总体科技水平,在保持和加强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科技合作的同时,更加注重与俄的合作。 2.制定对俄科技合作的战略 中俄科技合作不仅是扩大双边经贸合作的“催化剂”,更是两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加速器”。为使两国科技合作稳定、全面地开展,建议制定对俄科技合作战略,将对俄科技使用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联系起来。在对俄科技合作中,要确立“优势互补,共生双赢”的原则。 3.建立对俄科技合作的协调机制 为了加强对俄科技合作成果在各个部门的产业化,建议充分利用现行的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加强科技合作分委员会以及经贸合作分委员会的横向联系和相互配合。 4.设立对俄科技合作风险基金 俄罗斯的科技成果与西方转让的科技成果相比,往往是缺少资金而中断的项目或者是科技半成品,在引进过程中需要注入资金,完成后续工作。这些科技成果既具有重要的开发前景,又蕴涵着更大的风险。目前,我国相当多的企业因缺乏资金,无力对俄科技成果的评估鉴定和中试投资。缺乏资金支持和风险担保已成为我国对俄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大难题。因此,建议科技部每年保证一定的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用于引进和开发俄罗斯技术。同时,在政府支持下采取市场动作方式,建立对俄科技合作风险基金,着重支持俄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5.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和实验室 为了使两国科技合作持续有效的发展,按照国际惯例,根据双方的需要,与俄就共建国际性、开放型的研究院、研发中心和实验室签定协议或意向书。双方就有关领域的合作确立攻关课题。同时根据两国政府协议,尽快落实我国在俄建立“中俄科技园区”事宜。 6.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 在中俄科技合作中,我国过去主要强调从俄引进技术,而很少考虑将自己的成熟技术推出去。建议有关部门对我国具有优势的技术进行调查摸底、评估梳理,进而编制对俄科技交流项目清单,采取适当方式将其转让给俄方,以带动我对俄的技术出口。 7.集中搞好各种类型的科技合作中心的建设 近年来,中俄科技合作进入了产业化和技术创新的新阶段。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型”、“民间先导型”和“企业主导型”三种有效的合作方式。我们应给予关注并善于学习他们的经验。 8.加大对“民间引进”渠道支持的力度 10多年来,双方通过民间渠道和交流,已经产生一些成果。实践表明,通过“民间引进”渠道有时要比“官方引进”渠道更加方便,更为有效。但是,遇到的突出问题是,由于人单力薄,得不到有关部门及时支持,难以运作一些大项目。建议在对俄科技合作中,在拓宽“官方引进”渠道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建立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机制,加大对“民间引进”渠道支持的力度。 9.建立中俄科技合作的中介机构和咨询评价机构 为了加快对俄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消化,建议采取政府(科技部)引导和市场动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不同层次的高效率、专业性的中俄科技合作的中介机构和咨询评估机构,组织熟悉俄技术的专家和学者参与其中,对俄技术项目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评估,为俄技术成果的转化服务。 10.建立全国性的中俄科技合作信息网络系统 建立全国对俄科技信息网络系统,是实现两国民间科技合作项目供需双方快捷沟通、有效对接的途径。鉴于哈尔滨科技局和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协会已建立了中俄科技合作信息网,建议以该网为基础,建立全国性的中俄科技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并与俄对华科技合作信息网实现联网对接,以便推动两国的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