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焕
把人家好端端的好车给砸了,无论如何都是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吧,可是旁观者们纷纷叫好 ,说不定叫好者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人本就手痒痒心痒痒的,只是苦于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贼胆,现在有人替他出了口恶气,自己又不必承担任何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岂有不叫好之理!
人们不约而同地想到这是“仇富心理”,是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失范和心理失范所致。我想也是。但是是先有富人的社会行为失范和道德失范,然后才有穷人的心理失范并直接引发其行为失范。
许多人把社会的仇富心理归结为一部分人不明不白地暴富。这话大方向不错,但是直接引发各种诸如砸车事件的,却未必是上述原因,而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小问题。仇富心理并不必然导致穷人的社会失范行为,仇富心理如果说是炸药包,导致社会失范行为的产生一定需要有导火线。最简单的比方是,李嘉廷是个大贪官不假,但是其当年治下的许多老百姓并不恨他,不少反而觉得他能干,为什么?其贪离百姓似乎“远”矣!而一些颐指气使的地方小吏,任他怎么贪也贪不到几个子儿,但当地老百姓却恨之如骨,恨不得食其肉吸其髓。何也?直接欺辱到他们头上是也!
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故事吧:我所居住的小区也算得上是个“高尚”小区了,可是有许多人房子车子的价格“高尚”,人却未必见得如何“高尚”。比如一些人养狗,养的是那种非常骠悍的大狗,却不用绳子牵着,直接往人身上冲,人家吓个半死,主人却若无其事地对你说:没事没事,它不咬人的;可是,作为狗主人,你知道它不咬人,别人也知道它不咬人?凭什么?若是小孩,吓着了谁负责?至于阿猫阿狗随地大小便,那就更家常便饭了。
还有,你好端端的车儿趴在那儿不动,他的车呼隆一下将你的车给撞了,保安明明看得清楚楚,他却死不认账;你去找他论理,他非但不认账,反而无端羞辱你一通。我亲身遇到的一个事是:孩子的眼镜被一个大孩子踢球时一球踢碎,鼻孔流血。对方家长却不闻不问,谈到赔偿的事,对方可横着了,不单把你羞辱一番,还一再刺激你:你去法院告我呀!为这事上法院,不值,但是却叫你气不打一处来。对方就是吃准你这一套,我是无赖我怕谁!于是你希望他有朝一日遭天谴,遭报应,若是有人把他的车给砸了,我肯定拍手称快。我活三十多年,没见过这么令我恶心的事,恰恰在所谓的“高尚”社区给我遭遇着了。
平日我最看不惯的就是诸如此类的种种“富人作派”,刚有几个臭钱,就目空一切,
对谁都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特别是对所谓的“下人”如服务员、保姆什么的,根本不把人当人看。什么都要多占人家的一点便宜,别指望谈平等,能守基本的道德和行为规则就已经阿弥佗佛了!占着自己有辆破车,到处乱占道乱停车,甚至把人家进出的大门也堵得不成样子,在小区内也不管人行道不人行道,开起车来目中无人横冲直撞,等等。我对某些专家所谓的“道德同经济是成正比的”反感至极。可以说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由于社会 规则的失范,为数不少暴发户的文明修养跟他的财富成反比!在这种情形下,其财富的增长反而助长了其作恶的嚣张.
经济增长不代表社会文明。如果财富不断集中或掌握在文明素质不高、不守法度和人情事 理、不按牌理出牌的人手里,或者先富起来的人们依恃自身的财富和社会优势,不加强自己的道德和文明修养,不严加自律,那么,他的道德水准将有可能迅速恶化,社会的文明状况和生存状态都将急剧恶化。一系列的砸车事件只是在提醒富人和我们整个社会:只有 当富人真正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只有它富人们更加严以律己地遵守法度和人情事理、更加平等无欺地等人接物,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才会跟财富成正比,这个社会的宁静与安全才有保障。在这里,光谴责心理和行为失范的穷人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违法的事儿他都敢干了而且确实已经开始干了,只能说明他依法维权的成本已经太高,除了泄愤,除了“ 损人不利己”甚至“损人害己”“同归于尽”之外,他已经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我们除了谴责制度的不公平并努力修正它之外,同时应该敦促富人们自律、自醒、自爱。一个好社会的标准,一是穷人活得自由而有希望,二是富人和强者必须时时刻刻“夹起尾巴做人”。而不是“善良是弱者的代名词,蛮横是强者的通行证”——那种社会,与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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