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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髫之乐”(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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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03日08:29 光明网-光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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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强 无忧无虑的孩子
美国有个构想非常好的“童子军执法探险者计划”,比我国学生的社会实践看起来组织性更强一些,年龄从14岁到20岁的在校生均有资格参加。在活动中,他们天天与消防队员、医疗保健人员、律师以及其他社会行业的工作人员一道生活,向他们学习各行业的基础、实践知识。可惜,却有不少参加活动的少女受到警官的性侵犯,使得这项活动大受质疑。联想到前几年泛滥于网络的儿童色情图片的毒瘤,令人心寒。美国国会2000年曾通过一项《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要求所有接受政府资助的图书馆在其互联网上安装过滤软件,防止未成年读者使用图书馆网站时访问黄色网站。而去年5月,费城一家联邦法庭裁定这项法案违反宪法中言论自由的原则。前几日,在布什政府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后,最高法院裁决此项法案不违宪,应予维持。成年人一直试图让社会的罪恶与儿童隔绝,却不曾想过,只要这罪恶存在,它便无处不在。其实真正儿童不宜的东西,大人也未必就有多强的免疫力,罪恶就是罪恶,并不因人的年龄成长就会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
去年12月,墨西哥警方因一名4岁小女孩的母亲“检举”一名4岁小男孩的“不检点行为”,从儿童乐园捕获了罪犯,并指控其“性骚扰”,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近日警方处罚了该案的一名负责人,但据说,去年在墨西哥就有106起针对未满11岁儿童的犯罪指控。各方以“未成年人根本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为由,指责这些指控和警方小题大做的调查“严重损害了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儿童是花朵和未来,在任何社会都会受到特别的保护。而犯罪的低龄化本身就昭示着这个社会的不健康,英国绑架杀害少女的无非是一帮小男孩,美国也有小孩持枪扫射同班同学,4岁小男孩性骚扰与这些轰动一时的大案相比是有些可笑。不过,可笑背后还有着些许可悲。是谁让这个世界变得污七八糟,当然不是孩子,但孩子承受污染的能力可以说最小。墨西哥警方想必也不会弱智到管顽童间的嬉闹,如果以性骚扰之心行性骚扰之实,4岁并非不可能,成年人未免过于自负了些,不管好事坏事,有时候儿童也不让成人。儿童的模仿能力非常优秀,未成年人的犯罪其实是社会对他们的犯罪,法律在很多地方都是无能为力的,教育也并非就是万应良药。究竟该如何?恐怕很难找到合适的答案。
一个成年人治理的社会,所有制度肯定是以成年人的理性和行为能力作为一个基础,因此儿童在大多数时候是被看作等待处置的对象,细心的呵护也好,粗暴的责骂也好,繁琐的说教也好,每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希望附加到儿童身上。这很正常,因为青壮年是人的体力、精力和智慧都相对强势的时期,这个社会永远都会由强者来控制。而处于相对弱势的儿童,则列入受保护的群体,这是不可违背的自然法则。至于如何保护,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事,并没有一个公理。社会不可能让儿童生活在一个隔绝的空间之中,《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堵住罪恶的愿望很难实现,所以执行也好,废除也好,对儿童的影响甚小,只不过不同利益集团的成年人的争斗而已。相反地,对儿童自身的侵犯则可以对孩子造成终身的影响,这是成人社会应该而且可能避免的。
《桃花源记》中有“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描写,乐在何处,陶渊明本着他“不求甚解”的精神没有告诉我们,但可以设想,无非儿童嬉戏溪头、老人闲话桑麻而已,让人羡慕的是儿童的无忧无虑和老人的自在悠闲。儿童真正希望的,也许只是无忧无虑,过虑的成年人往往会不自觉地用已被污染的眼睛来看待这个社会,这不仅有失偏颇,而且会越俎代庖,做出些可笑的事情来。虽然每个人都有童年,但在成年记忆里的童年是虚幻的,并不能作为一个标准。而不是一个儿童来治理的社会,也许永远都不可能真正做到让儿童满意,那就只好顺其自然了,只是希望我们不要只是口口声声说保护儿童的权益,而实际上却不知不觉地一点点侵蚀着儿童的幸福。稿件来源: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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