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冰冰)政府“提速”,有人却没有认真快起来,不过,这一次的拖延推诿代价却比较高,昨天深圳市监察局公布了在“提速”后几起公务员违规的事件。 深圳市行政效率“提速”工作从去年3月起实施已有一年。深圳市政府专门派出6个检查组对全市18个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检查评议。总的来看,群众对“提速”工作还是满意的,评价也比较好。 但从监察部门的检查情况来看,问题也同样不容忽视。如去年4月,某企业在土地价格的问题上和国土部门发生了争议,向市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了行政复议。行政办受理此事后,于5月10日向国土局送去了相关的答复通知书,要求国土局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在10天内给予答复,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但国土局的有关工作人员没能按法定时间给予土地办答复和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5月30日,市行政办在没有接到国土局答复的情况下,作出了行政复议的决定,要求国土局重新核定地价,向企业作出补偿。由于涉及地价总金额达6亿多元,这使国土局的工作陷入被动。事后,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也被调离工作岗位。在这个事件中,国土局先后经过6个环节,共7人经手,但没有1人提出或强调法定答复时间的问题,致使失时误事。 在深圳市政协和市监察局的联合检查评比中,被评议的单位大多数自评的分数都比较高,但群众的评分就相对低些,群众满意率最高的不超过90%,最低的还不到50%,这反映了部门工作和群众愿望确实还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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