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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1日 星期二 第0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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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一位长期研究高官犯罪心理的学者发现:在我国高级别的官员中,虽未外逃,但有过外逃动机,做着外逃准备的并非极个别。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逃亡海外越来越成为中国贪官逃避惩罚的首选,而出逃人数、级别、手段、涉及的资金数额,都在不断上升。“捞了就跑,跑了就了”成为当前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的新特点。外逃已经成为我国各类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安全通道。
贪官外逃触目惊心
外逃贪官逾4000
逃走的多 抓回的少
捞了就跑,跑了就了



往期回顾
从死囚到总统

下期预告
中国将打响第三次鸦片战争?

腐败分子的安全通道
目前中国的头号外逃嫌犯——赖昌星

  2001年10月12日,对广大的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而对于中国银行的管理层来说,却是刻骨铭心的一天。中国银行的银行清算系统反映出了4.83亿美元的亏空,折合40亿元人民币。案发范围逐渐集中到了广东省,最后又锁定到弹丸之地的开平市。
  10月15日,时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财会处处长的许超凡突然失踪。同时,失踪的还有两名支行行长余振东和许国俊。而这三个人恰恰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担任过开平支行行长,其中许国俊正是现任。再一了解才发现,这几个人的家眷不知什么时候早已移居海外。显然,开平支行就是案发地,这几个失踪人员就是这起案件的罪魁祸首,并已潜逃出境。事后查明,许超凡等人自1993年开始作案,时间长达9年。[我来说两句]
贪官外逃触目惊心!

  据官方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如果算上那些没有立案的,或者没有暴露的,这个外逃贪官人数及其外逃金额,恐怕还要翻上几番。

   类似的案件并非始自开平,事发后出逃海外也不是许超凡们的首创。据有关专家透露: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逃亡海外越来越成为中国贪官逃避惩罚的首选,而出逃人数、级别、手段、涉及的资金数额,都在不断上升。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一副处长和其情妇同谋受贿,贪污1300余万元。这对利令智昏的男女化名办理了结婚登记,又花钱购买了洪都拉斯护照,先后到洪都拉斯、香港、美国、荷兰、瑞士、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饱览异国情调。

  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原枣阳市交通局局长阮有根

  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处极刑的原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俞步凡
抓住的大多数是厂长、经理、局长类的小官
  2001年5月,身为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的程三昌,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和情妇跑到新西兰定居。此前他是号称“内陆特区”的河南省改革前沿地区漯河市的市委书记。程三昌是1999年底被任命为豫港公司董事长,年薪30万元。而程三昌显然没把这点钱放在眼里,到香港所办的事就是转走了公司帐上仅存的几百万港元。
  2002年4月6日,正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党校参加厅级干部培训学习的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烟草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蒋基芳,突然中断学习返回郑州,稍作停留后从上海离境,飞赴美国。而在此之前,蒋的妻子和女儿早已定居于美国。在升任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之前,蒋基芳在河南省驻马店卷烟厂做过十年的厂长。2001年,年近58周岁,按有关规定要“退居二线”的蒋升任烟草专卖局局长,权倾一时。谁也没想到,此时离他出逃国外只有九个月。[我来说两句]

外逃贪官逾4000

  在国外的某些高档餐厅里,人们也偶尔可以听到贪官们聚集在一起喝酒时谈论,说当初出来时弄的钱太少,还应该多拿一些,因为现在外逃的官员搞的钱又大大超过了他们。

  日前,被中国政府列入“外逃贪官”名单的前武汉长动集团董事长于志安,在美国投书报刊喊冤,称自己是“反贪被迫出走”。今年70岁的于志安1995年突然出走菲律宾,同年12月赴美国,大陆官方指控他卷款逃走。美国移民局经过五年核查,去年批给他绿卡。知情人士称,他转移到美国的近千万美金,成为他在美“立身”的资本。
  在洛杉矶、纽约、夏威夷、休斯敦、温哥华、多伦多,经常可以看到不少开超豪华轿车、珠光宝气的中国男女,并形成了一个圈子。这些人不参加当地华人社区的活动,不在人多的场合露面,行踪诡秘。不过,在高档餐厅里,人们也偶尔可以听到他们聚集在一起喝酒时谈论,说当初出来时弄的钱太少,还应该多拿一些,因为现在外逃的官员搞的钱又大大超过了他们。贪官的海外圈子正在成形,成疮,也在成为北京当局致力打击的一个重点。
  关于中国贪官外逃,近来被媒体频繁引用的一组官方数据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有的已潜逃出境……”这实际上只是被检查机关掌握的一部分,精确的数字应该比这个庞大许多。
  涉及诈骗款额达18亿元的广南集团贪污案,纠缠了三年零八个月之后宣布判决,虽然共有23人被起诉,15人被定罪,但是,至今仍有26名涉案人士潜逃海外各地,包括案中的两名主谋:广南集团副总经理黎瑞华及前澳门立法会议员陈继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分行五名职员侵吞近5亿美元银行资产,五名主嫌悉数潜逃国外,其中三人在加拿大过着“豪华”生活。“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及官员高达五百人,案发后潜逃海外的官员大概在70人以上。北京市检查机关立案的在逃贪官仅去年就有120名之多,其中70%是国营企业的厂长、经理。
  与广东一水之隔,人口不足六百万的海南省则更是外逃贪官重灾区。海南建省时间在全国最短,且不论那些逃跑的一般小厂长、经理,光轰动全国的厅局级逃亡贪官就有:海南省首任计划厅厅长李永生、海南省财税厅厅长刘桂苏、海南省工商管理局局长富荣武、海南省粮食局局长陆万朝等。1989年,海南省第一任计划厅厅长李永生因经济犯罪潜逃国外,接任李永生的是当时公认办事能力强、有魄力的国家体改委城市改革试点司副司长姜巍。但四年之后(1993年10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姜巍因收受各种贿赂人民币12.3万元、美金1000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姜巍不是不想跑,也不是不能跑,只是没料到事情败露的如此之快。
  地处内陆的人口大省河南,近年来也在贪官外逃方面“独领风骚”。十年前,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一、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董明玉卷款数百万外逃至美国,曾经哄动一时(董明玉现住在新泽西州,生活闲适);十年后,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曾任中共漯河市市委书记的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程三昌,在一年之内相继卷款外逃,已造成“轰动效应”。[我来说两句]

逃走的多 抓回的少

  “目前抓回来的确实太少了,抓回来的和逃出去的几乎不成比例,这种携款外逃给案件侦破和审判带来诸多困难,当前的反腐败斗争面临严重挑战。”

  1994年,中国与泰国签订了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引渡条约。目前中国已与40个国家签订了56个司法协助、引渡和移管被判人条约,为共同打击犯罪分子奠定了基础。
  2000年8月22日,北京房山区河北信用分社的会计杨彦军,从蒙古被押解回国。杨彦军携200万元巨款出逃案告破。这是中国与蒙古签订引渡条约后第一个从蒙古引渡回国的犯罪嫌疑人。
  2001年6月8日,特大诈骗犯徐宏被从南美洲押解回北京。徐宏曾在劳教所和监狱呆过16年,出狱后自称美籍华人,未经注册就挂起两个“美国”公司的牌子,骗走了全国48家企业的5亿元人民币。阴谋败露后,他畏罪潜逃,隐姓埋名,在国外躲藏了8年,但最后还是被引渡回国。
  1998年5月17日,中国银行南海支行丹灶办事处发现5250多万元的款项被转移。储蓄员麦容辉和信贷员谢炳峰成为重大嫌疑人。不久,此二人携部分赃款经香港潜逃至泰国。2000年8月,麦容辉被“红色通缉令”追得走投无路,不得不自首。2000年9月28日,他被引渡回国。谢炳峰于2000年11月8日被泰国警方抓获,11日被引渡回国。
  据媒体报道,从1993年起,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和双边警务合作,中国警方先后从国外押解遣返犯罪嫌疑人210多名。从2001年至今,就有近百人被引渡回国,但与庞大的外逃人数相比,仍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最高人民检查院的一位办案人员坦诚:“目前抓回来的确实太少了,抓回来的和逃出去的几乎不成比例,这种携款外逃给案件侦破和审判带来诸多困难,当前的反腐败斗争面临严重挑战。”
  遏制贪官外逃也是打击贪官外逃中的重要环节。但是有些地方检查机关对估计会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没能制定反逃预案,提前监控。同时,在一些地方,检查、公安、安全、通讯、交通、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不紧密,未能坚持对可能逃亡境外的人员实行报备制度,没能形成控制外逃的整体合力。结果,给一些职务犯罪嫌疑人留下了在立案前潜逃的余地和时机。
  贪官一旦外逃成功,抓捕就十分困难。据了解,检查机关即使通过侦查知道了某些贪官可能已外逃,但具体躲藏在哪个国家的哪个地方、护照号是多少等等,都很难搞清楚。因此,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协助缉拿就有相当大的难度。即使知道了外逃贪官隐匿的确切地方,能否引渡也成为一大难题。
  由于目前许多国家,特别是中国罪犯经常逃逸到发达国家,而许多国家尚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同时,由于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的不同,一些西方国家打着“保护人权和司法独立”的旗号,向一些犯罪分子提供所谓的难民身份、政治避难或拘留权,致使相当多的人逍遥法外。很多外逃贪官在外逃初期就利用与中国没有引渡条约的条款,规避风险。
  目前备受国人关注的赖昌星案也被引渡问题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所困扰。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中方需要向加方提出引渡请求,交涉的结果也有待进一步观察。再者,据加拿大媒体报道,加拿大已废除死刑,根据加拿大法律,不能将罪犯引渡给可能判处死刑的国家。如果要引渡赖昌星,还需要消除这一障碍。[我来说两句]

捞了就跑,跑了就了?

  一位长期研究高官犯罪心理的学者发现:在高级别的官员中,虽未外逃,但有过外逃动机,做着外逃准备的并非极个别。

  近年来,内地以及某些外派机构官员心怀异志,外逃贪官中,相当一部分人早已背叛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他们往往趁大权在握时狠捞一把,积极为自己准备“后路”,时机成熟,便卷款潜逃海外。更有“聪明者”利用关系在境外开设办事处或分公司,长期游移于境内外之间,一旦东窗事发,便不再回家。
  陈满雄和陈秋圆夫妇在分别担任广东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和法人代表期间,通过在某银行存汇科的同伙,先后51次将4.2亿元透支到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帐户,构成1995年内地最大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正当检查机关对他们开展侦查之际,两人已卷款外逃到泰国清迈。他们在自家名下办起多家商行,拥有两栋高级洋房、三辆豪华轿车,混迹于当地名流之中。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目前,在不少部门,“一把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没人能监督,没人敢监督。武汉长动集团原董事长于志安神不知鬼不觉转走巨额美元,在菲律宾开了私人电厂。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非法向海外转移资金达一亿元之多,然后携带一家八口逃亡国外,而公司财务上竟没有这笔帐。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在美国的国有公司不少亏损,但其中有些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亲属却在几年内成了富翁,当了“投资移民”。大陆的境外投资一直有“碰不拢”的两本帐。比如,截止20世纪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政府统计中国在澳投资存量为19.56亿澳元,约合14.31亿美元,而中国的统计数位仅3.26亿美元。新加坡政府统计了中国投资企业数位150家,而中国的统计仅为48家。美国商务部统计的中国在美投资的企业逾一千家,而中国的统计仅为218家。
  数位相差如此悬殊,恐怕不仅仅是统计口径上的差异,更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在中国的对外投资中,有大量投资处于官方管理之外。“捞了就跑,跑了就了”成为当前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据一位曾供职于最高人民检查院外事部门的人士透露,每年惊动高检外事部门的职务犯罪出逃案为20至30件,引渡回国者为5名左右。“但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因为另一部分案件是不通过我们办理的。”
  贪官携款外逃,是腐败现象的“顶级”表现之一。它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还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形象。特别是一些贪官外逃后,不仅成功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而且赃款也就“洗”成了“白钱”,人民的血汗成了他们奢侈生活的资本。一位长期研究高官犯罪心理的学者发现:在高级别的官员中,虽未外逃,但有过外逃动机,做着外逃准备的并非极个别。成克杰非法聚敛几千万元巨额赃款,大都转移到香港情妇的名下或存在境外银行里,梦想有朝一日境外置业;“名贪”胡长清都办了化名身份证及因私出国护照,自己则把假护照揣在身上,随时准备出走。
  2000年11月鞍山市人民检查院反贪局查出原鞍钢集团弓长岭集团矿业公司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夏玉容,发现一封夏未来得及寄出的给远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儿子的信,信中开列了一份高达1400多万元的家庭财产清单;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东窗事发后,办案人员发现他私藏五本外国护照,伺机外逃;北京市一位处级干部将子女送到英国后,自己四处看房,意欲在英国购买两处房产,以备不时之需……
  有些官员打的是如意算盘:一旦自己翻船落马或将来退休后,便争取出国定居。可以肯定地说,不把这条通道堵死,贪官外逃就无法避免,还可能形成恶性循环。[我来说两句]
摘自《编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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