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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暂停市民拍摄违章车 拍摄职业化致造假勒索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18日10:23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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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拍违章”暂停半个月

  ●拍摄职业化引发造假勒索等新问题,交警部门将给上交照片数量设限

  ●有专家质疑行政执法权不得随意委托售出,问题根源在制度的有偿性

  核心提示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获悉,7月15日开始的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活动已被暂停。暂停时间目前定为9月8日到9月23日。暂停原因是该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始料不及的新情况。据悉,针对这些问题,交警部门已经制定了一些新措施,包括限制上交照片数量,每人每日最多采纳15张。

  前日,广州市民温先生接到市交警部门的电话,通知其次日到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开会。此前,他已经得到通知,交警部门在9月8日暂停接受市民拍摄的交通违章照片。和他一样接到通知的还有已经在交警支队注册并签下《拍摄交通违章承诺书》的数百名广州市民。

  在昨天的大会上,他们被告知该活动将在9月23日恢复开展,同时实施一些新的针对性措施。

  回放 奖励催生职业拍车族

  从7月15日起,广州市交警部门推出一项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措施,凡年满16周岁的广州市户籍人士,符合一定条件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者,都可与公安机关签订《拍摄交通违章承诺书》。拍摄人员提交的照片经交警部门审核确认后,在违章行为发生后的下一个月20日交警部门将给予拍摄人员每宗20元奖励。

  在广州市公安局7月11日发出的通告中,提到该活动的目的是“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发挥人民交通人民管,形成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为我市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广州市民对此反响热烈,截至9月1日,共有近400名市民报名登记,参与活动的市民提交了大量车辆违章照片,公安交警部门初步采用照片达33680张。该活动引发的关注和连锁效应不仅限于广州,从7月中旬到9月初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北京、上海、郑州、鹰潭等城市陆续推出了类似的措施。

  暂停 新问题迭出始料不及

  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措施出台后,一度引起叫好声一片。据了解,活动开展以来,20多条试行路段的车辆遵章率明显提高,交通秩序有所好转。

  与此同时,拍摄交通违章的市民队伍也在壮大。在广州各大路口或天桥,手拿相机紧盯车流者随处可见。尤其是在拍摄位置最佳的东风东路与陵园西路交汇处的人行天桥上,一度撑起了五六把遮阳伞,十数人起早摸黑,固守阵地,颇具规模。

  而许多出租车司机也承认,此措施对他们的确起到了“威慑”作用。利士风公司的刘师傅告诉记者:“现在每天开车都提心吊胆的,看见相机就胆怵。”

  尽管如此,交警部门还是发出了暂停通知。

  争议 职业拍车族身份尴尬

  在昨天市交警部门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该部门负责人说,活动暂停是因为在前段时间实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问题,所以,希望一方面通过暂停让市民反思以前的某些做法,同时也给他们自己留出时间来针对这些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

  事实上,在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活动开展后,对这一做法的争议就从未停止过。其中,最大一个争议在于“职业拍车族”的出现是否合适。

  该措施出台后,一些有商业头脑的人迅速行动起来,配上专用相机,守在最佳路段,几乎做到了以此为业。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他曾亲眼在交警部门的资料库中看到有人一天就交了220多张有效照片,这样一天就有4000多元的收入。中山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小刘同学告诉记者,他从7月20日开始做起,至8月底已经有400张照片被采用,1个多月的时间里就有8000元进账。不少人质疑:偷拍可以成为一种职业吗?甚至提出,他们应该交税吗?

  问题 部分拍摄者造假敲诈

  除了对职业化的争议之外,市交警部门的负责人还在昨天的会议上提出了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另外几个较为集中的问题。首先是部分拍摄者违章拍摄,或涉嫌制造照相机会、伪造证据,甚至对司机进行敲诈勒索。

  由于有些路段属车辆违章高发区且有极佳的拍摄位置,因此吸引了很多拍摄者。这些人“长枪短炮”地挤在一处,阻碍了道路畅通。有市民说:“有关部门不让‘走鬼占用天桥,难道这些‘职业拍车族’占用天桥就没人管?”

  对于制造照相机会的事情,交警部门一位负责人举例说,有司机投诉称,有人站在路边的非机动车道边示意停车,当他在路边停下后,却不见了人,下车后才发现那人正站在车后左拍右拍。

  另外一种让交警头疼的事情是,因为拍摄地点集中,照片容易重复,为了抢交照片,往往有人在午夜12时开始就在交警队门口排队。这离规定接受照片的时间还有足足8个小时。这对交警队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很大的影响。

  再一个潜在的危险是,“职业拍车族”的发展使一开始就处于对立面的司机和拍摄者的关系日趋恶化。中山大学的小刘告诉记者,在他1个来月的拍车时间中,就有两次遇险经历。一次,司机对其施以威胁报复,最后他只能当场把胶卷扯出曝光了事。

  措施 给拍摄照片数量设限

  对于出现的这些问题,市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将加大对拍车者的监管力度。并警告说,已经有部分涉嫌违章拍摄、制造假证据及敲诈勒索者被撤销账号,并做出其他相应处理。

  此外,交警部门还宣布了一些具体措施。从9月23日开始,为防止职业化倾向,对同一人上交的照片,交警部门每天最多采纳15张。新措施还规定,凡是发现有重复现象,不论先交后交,照片一律作废。据称,这有利于防止抢交照片和拍摄地点过于集中。对于太多人挤在陵园西路和东风东路交汇处的人行天桥而引发的诸多问题,交警部门明确告诉拍车者,此处已经装了两个闭路电视,他们在此拍摄已经毫无意义。

  质疑 问题根源在制度有偿

  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活动的暂停整顿及新措施出台,记者在会议现场采访了一些拍车者。他们大多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我们也希望事情能越来越规范”,中山大学的小刘告诉记者,“因为如果没有意外,估计我们都想一直做下去。”

  然而,有法律界的专家却对此表示了不同意见。广州市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措施在规范市民拍摄交通违章活动方面有进步,但仍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引发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该项制度本身的有偿性。这种做法名为奖励,实为买卖。虽然限制了每天每人上交的照片数量,但拍摄者可以雇人拍摄,分批分量地进行,甚至发展成更大的产业。

  朱永平认为,从法理上来说,包括处罚权在内的行政执法权属于公权,公权不得随意委托、滥用、扩张、售出。公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只有公安交警才是维护道路秩序的主体。而且,公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更重要的是参与其中的决策过程而不是执行过程,也就是应该在措施出台前广泛咨询公民的意见,集思广益,以制定出一个适合于长远发展的制度。

  朱律师还指出,处罚者是交警,举证者是市民,如果万一有被处罚者不服,诉讼交警的话,交警可能会面临败诉的危险。因为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证人出庭作证只是一种义务,他可以选择不出庭。而在昨天的会议上,市交警大队的一位负责人也坦承,自己最害怕的问题就是拍摄者不出庭作证。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王海涵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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