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记者刘浦泉)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今天向记者透露,北京市适合义务植树条件的公民约600万人,但每年约有一半人未履行植树义务。 据介绍,未尽植树义务者主要是个体工商户、民办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员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较好地履行了植树义务。 1981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十一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幼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理和其他绿化任务。”自这一决议颁布以来,首都军民每年义务植树数百万株,其中近5年累计义务植树2283万株,保存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北京市拟出台《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对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的具体事宜作出规定,并对不尽植树义务者制定出处罚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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