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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退耕还林是空白 中国林业立法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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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6日14:2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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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6日电 日前,中国国家林业局发布中国林业白皮书,即《2002——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其中在充分肯定中国林业法制建设成就的同时指出,中国林业立法工作任重道远。
据法制日报报道,最新发布的白皮书透露,2001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两项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并对刑法的相关条款做出了立法解释,为防治土地沙化和切实保护林地资源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手段。中国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和法规性文件,促进了林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报道说,但是一些急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尚未出台。一些林业保护、建设和管理中的社会关系尚无法律、法规予以调整,如湿地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方面的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防沙治沙法的配套法规和规章等尚未制定;一些急需修改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尚未列入修改程序。
为此,白皮书强调,中国国家林业局将与有关立法部门一起,尽快进行立法调研,解决立法空白问题。(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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