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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立功获轻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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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15日05:22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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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报道
“赵国平跨省黑帮案”
广东
本报讯 11日上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由公安部督办的赵国平等11人组织、领导带有黑社会性质团伙案。黑帮“老大”赵国平因有检举立功行为获轻判,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他犯罪分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9年至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不等。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这是江门市首次公开宣判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案。
江门市中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赵国平开始参加以兰龙彪为首的湖南籍犯罪团伙;1996年兰龙彪被判刑后,赵国平取代了兰在犯罪团伙中的领导地位,人称“湖南平”。
赵先后在湖南省和江门市网罗和发展赵国宝、滕刚、刘晓清为成员,并逐步形成以赵国平、赵国宝、滕刚、刘晓清、周伟国为骨干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在江门市大肆进行抢劫、赌博、敲诈勒索、非法追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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