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打工梦成空
2002年8月8日11:33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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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国的劳工及其家属挤在办公室等待答复本报记者强军摄
交了2.6万元却成“非法”打工者
“过年了,想给家里打个电话都得东躲西藏,只因为我们在马来西亚没有合法手续!”昨日中午,从马来西亚回西安的王清伤心地对记者说,2001年11月她与其他7名西安劳工分别向西安国际经贸公司交纳了2.6万元后,前往马来西亚一服装加工厂做缝纫工。
谁料一行人到了马来西亚,不仅迟迟领不到能留在工厂的“工作准入证”,而且从今年5月起还多次躲在宿舍逃避当地政府检查。7月初,她们要求厂家按合同赔偿后让大家回国,“老板起初不愿给钱,谈判过程中还叫保安把我们赶出去,我们只好联合厂里其他中国女工罢工,才得到5000马币(约合1万元人民币)和返程机票。”提起所受的委屈,另一位打工者王亚南禁不住哭了起来。
据她们讲,她们中很多人出国的费用,很大一部分都是向亲朋好友借的或是向银行贷的款,本想用两年时间赚一笔钱,可现在钱没赚到还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打算出国务工者要认真阅读合同
回到西安后,王清等人找到当初给她们办理出国手续的张军,要求对方退回当时所交的2万余元劳务费,可对方却以“马来西亚政策发生变化”为由不同意她们的要求。几经交涉后,西安国际经贸公司答应最多给每位打工者5000元退款,距她们要求的1.6万元相差较大。
对于打工者们的要求,张军认为“公司不属于违约”,他说公司主要负责将劳工送出国门,至于工作准入证则由马来西亚的中介公司和厂方负责办理,出现了问题是因为去年10月马来西亚开始调整移民政策,并规定在今年8月1日前不办理长期签证。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西安国际经贸公司是合法机构,张军所说的马来西亚政策调整也有可能,这类国家政策变动确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王炳森律师事务所付晓松律师认为,尽管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没有明确指出出现“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违约后该怎么办,虽然合同上写着国际经贸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国际经贸公司毕竟未能履行合同,属于违约,应当进行赔偿”。如果协调无效,劳工们可以通过省外经贸厅负责劳务输出的部门进行投诉。
据了解,近几年关于劳务输出的纠纷一直很多,本报提醒打算出国务工的人们,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本报记者 牟凝慧 实习生 秦娟【新闻推荐】【】 奉献最有价值的新闻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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