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驻湘潭特派记者唐志军 通讯员袁利娟 湘乡市栗山镇一邹姓村民,自从妻子与人私奔之后,慢慢走向了沉沦,先是外出流浪,勾搭有夫之妇,继而凭借一只小小的打火机,抢劫的士司机19次。昨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抢劫、盗窃、诈骗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手头拮据动邪念 今年才31岁的邹菊红好吃懒做。他以前在一家企业做事,由于表现不好,被炒了鱿鱼。妻子嫌他太懒,“没出息”,遂与本村一个村民勾搭上了,并弃家与之私奔。 2000年底,邹菊红来到湘钢某地租了一间房住了下来。但邹没有生活来源,又不肯自食其力,手头拮据的他不由得动起了邪念。 初次抢劫陷深渊 2001年3月30日晚上,邹菊红在湘乡街上闲逛了大半天,挨黑时分,终于将目标锁定在一位20来岁、身材单瘦的女司机身上。他走上前去,慌称到湘潭县走亲戚,将女司机连人带车骗到湘潭县环山的机耕路上,然后凶相毕露,用一只打火机顶住女司机腰部,威吓道:“不拿出钱和手机,就把你捆到山上去。”女司机吓得浑身发抖,想反抗却力不从心,只得眼睁睁看着邹抢走其身上的80余元现金及手机、扩机各1台。第一次抢劫得手后,邹菊红变本加厉,最终滑向了罪恶的深渊。 屡屡作案入法网 2001年3月30日以后,邹菊红故伎重演,以租车名义将的士司机从湘乡市城区、湘潭市区等地骗至湘潭县石鼓镇、分水乡、湘乡市栗山镇、山枣镇等地,乘夜深无人之机,以打火机顶住司机腰部谎称刀枪,一共实施抢劫作案18次,抢得现金、手机等折合人民币1.4万余元。但邹菊红对此还不满足,他还多次冒充公安民警、包工头等角色,盗窃、诈骗作案多次,涉案金额达两万多元。 今年2月27日,当邹菊红在湘潭市建设路口步步高商场露面时,被布控在那里的警察逮个正着。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