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9日颁布“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强调法官应当尊重被告人的人身权利,不得刑讯逼供;另外,规定严禁法官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逼取证人证言。
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介绍说,根据规定,如果法官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将提请任免机关免除其法官职务,并予以开除。同时,规定要求法官应当忠于事实真相,不得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3种行为被列入“严禁”行列: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或者故意毁灭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逼取证人证言。
李玉成表示,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提请任免机关免除法官职务,并予以辞退或者给予撤职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