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科研所的科研人员正在尝试利用经过科学处理后的树皮、残枝覆盖土层,以达到保持水分、控制杂草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的作用。摄影许寿金 本报讯(通讯员殷超) 近日,北京市建委行政执法大队严肃查处了一批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广东珠江总承包公司施工的丰台区珠江骏景家园工程、中铁建厂工程局北京工程公司施工的崇文区东花市南里危改小区工程、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施工的海淀区颐源居三期工程等施工工地,由于防尘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造成扬尘污染,分别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受到2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建委行政执法大队重申,在施工程要加强现场管理,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应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遇四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土方作业。 对逾期仍未达到本市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将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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