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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800万元助学金 黑龙江贫困生求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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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8:15 东北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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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0月29日电2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助学行动实施办法即将出台。办法将保障贫困学生与其他家庭孩子享受同等教育权利,此外,从2004年起,为所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提供免费教材。
据了解,省教育厅将进一步构建完整的资困工作体系,扩大助学金规模和资助范围。助学对象范围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中、小学生给予资助,对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孤残学生优先资助。助学经费主要用于贫困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宿费及生活补助费,优秀困难学生的奖励等。
各市县将成立相应的助学行动领导小组。各级政府和牵头单位将定岗定编,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相关部门也将指派专人配合此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此外,各级政府将加大资困投入,建立奖、助、免制度。设立政府奖学金和政府助学金,建立与国家奖学金相配套的省政府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用于减免获奖学生的学费、宿费及教材费用。
每年利用省长基金400万元,设立贫困大学生补助金,由高校按1:1配套,达到每年800万元,资助万名贫困大学生。省长基金每年400万元直接进入政府助学金专户,由省教育厅按800万元规模制定具体资助计划,并做好助学金拨付工作。
据透露,从2004年起,继续在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实行对特困生提供免费教课书制度,并逐步扩大提供范围。为所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提供免费教材。教材由省教育厅负责,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图书目录,实行统一采购,在每学期开学之前,配发给特困学生。
各市县教育局将做好旧教材继续使用的组织工作。为提高免费教材的使用效益,由学校负责,回收高年级学生用过的教材提供给低年级贫因学生继续使用。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助学行动”将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各级政府每年要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有组织的自愿捐资助学活动。省属单位捐资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资助对象,各市、县捐资自行用于资助本地区贫困学生。
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立足学校,并积极争取和整合各种社会资助力量,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等“手拉手”活动。并通过广泛募集助学资金、义演募集、争取社会赞助建立龙江爱心助学网等形式,公开省及各市县助学行动咨询热线,为捐赠者提供方便。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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