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2日讯(通讯员 周传美)在恋爱期间与女友发生性关系导致女友怀孕,为打胎之事与女友发生争执时,竟残忍地将女友勒死丢入废矿井里。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将故意杀人犯欧阳青华押赴刑场枪决。
欧阳青华系宜章县麻田镇泗溪村村民,现年23岁,1997年与同村女青年丽霞建立恋爱关系,两人多次偷食“禁果”。2001年10月31日晚上,丽霞将自己已怀孕之事告诉了欧阳青华,两人商定秘密去该县梅田镇找人打胎。
2001年11月1日上午,丽霞向母亲要了10元钱,来到该县新车坪老虎冲岭三岔路口与欧阳青华会合。这时天突然下雨,两人忙到路旁松树下避雨。已对丽霞产生厌恶之感的欧阳青华要她一个人去梅田镇打胎,但丽霞坚持要欧阳青华陪其一起去,为此两人发生争执。丽霞赌气说:“我也不去打胎了,就住到你家里去把孩子生下来。”欧阳青华见“包袱”难以甩掉,顿生杀人恶念,趁丽霞不备,从背后将丽霞绊倒在地,使劲掐住其脖子,见其无力反抗后又用挎包带在其脖子上绕了两圈猛勒,致其当场死亡。欧阳青华从丽霞身上搜出10元钱,将尸体抛入附近一口废弃的矿井中,然后逃离现场。(通讯员 周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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