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洁报道:因涉嫌贪污公款19万余美元,原广州市外贸联合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廖志坚昨天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面对指控,廖志坚矢口否认。 今年33岁的廖志坚是广东省揭阳市人,文化程度大专。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其在担任广州市外贸联合运输有限公司(简称外贸运输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支付香港正利(音)航运公司佣金为由,分多次侵占公款共计美金19万余元,据为己有。 在法庭上,廖志坚讲述了两公司间的业务往来:外贸运输公司支付给正利公司货款,其中的佣金先转回外贸运输公司,再由廖志坚提取现金交给正利公司的业务员李某,外贸公司因此获得一定利益。 但1998年10月李某从正利公司辞职,不再负责该公司的内地业务,廖志坚却仍然以给李某支付佣金的借口不断从公司提款,加上其他几笔他借口付给广州某单位的佣金共提走公款19万余美元。 2000年,廖志坚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发现其不法行为,并向检察机关报案。根据廖的交代,检察机关在广州市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银行保险箱内发现了6万余元美元。 庭审中,廖志坚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贪污,只是替人保管。廖的辩护人提出,从正利公司返还的佣金,入的是运输公司的小金库,因此已经不属于公款,廖的行为也不是贪污了。但公诉人却拿出证据说道,这笔钱入的是公司账目,而不是小金库,故已经构成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