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倒置后医疗官司增
2002年7月28日12:08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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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举证倒置后医疗官司增
略有证据就轻率起诉,法官奉劝当事人考虑清楚起诉条件
本报讯 (记者关春瑜 通讯员敏涛)自从今年4月1日举证责任倒置以后,区一级法院接到的医疗事故方面的案子大幅激增,由于不用负担多少举证的责任,不少人略有证据就轻率起诉,一方面给自己造成较大经济和时间损失,一方面也加重了法院的负担,因此有法官表示,起诉者在起诉前应适当多检查自己的起诉条件是否符合,勿轻易起诉。
某基层法院一位法官与记者谈起一宗官司:
陈××在起诉状中称,她自施行计生手术后一直肚子痛,1992年2月26日她到广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做子宫次全切除术,左卵巢囊肿及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手术成功,2000年以后,陈××到连南县卫生防疫站、连州人民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科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来,她体内仍存在较完整的生殖器官,因此陈××到法院起诉省计生专科医院。
立案后,法官带陈××到中山一院再做B超检查,检查证实其体内子宫已不存在,1992年的手术是成功的。于是陈××只得撤诉,但是贫穷之极的陈××却不得不为这场官司支付200多元的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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