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察机关初步查明,在1993年5月至2000年5月的7年间,李士杰利用担任江苏省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分管股份制改革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为其分管企业谋取利益,另一方面自己多次收受、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20多万元。(崔洁 肖水金 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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