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国家主席江泽民出访利比亚的钱其琛,昨日表示,高官问责制“是香港特区政府自己的事,(但)将来他们整个政府组织出来以后,还要经过中央审订批准,还要举行正式的仪式。”
至于记者问到有关的审批程序,是否有实际的影响时,钱其琛则笑而不答。
根据《基本法》第48条有关行政长官职权的条文已规定,行政长官要提名及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或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香港主要官员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