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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要村民出资出工 须经村民大会通过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0:00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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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李斌)昨天,最新的一期政府公报印发了《深圳市村级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管理暂行办法》。今后,村民委员会在本村范围内(除农民依法纳税外)向农民筹集资金和要求农民出工的行为,不但要“一事一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还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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