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6月18日电(记者 李南玲)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案值高达700多万元的“奔驰大盗”案有了结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8名被告人公开宣判,策划这起盗窃案的两名香港籍主犯邹敏、彭健雄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各处罚金150万元和80万元;其余6名参与盗窃和销赃的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刑及处以罚金。
这个由香港与内地犯罪分子组成的盗窃团伙,将目标锁定在深圳最新款的千禧版奔驰轿车上。他们通过伪造客户资料,先后在德国、泰国、韩国、香港等地配制了车钥匙,然后在深圳跟踪车主,伺机盗窃。从2001年3月至10月半年多时间内,这伙“奔驰大盗”先后盗得6辆价值百万元以上新款奔驰轿车,销赃后获利200余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