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使久议不决的南苑小区规划和建设有了定论。
南苑小区位于经嘉陵江大桥进入阆中城区的第一社区,处在古城片区的相邻区域,其建筑风格、建设品位对阆中城市景观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该小区一带在1993年制定的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为绿地,在1999年的开发实施规划中绿地面积为70%。而2000年3月至2003年,经四次调整后该地区的建设方案,在建筑特色、建筑密度、建筑层数、绿化用地等方面均不符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发的《阆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中,对古城片区相应区域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但开发商已按最后调整的方案开工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建议和要求该小区建筑房屋要符合有关规定,与古城风貌协调。
为提升阆中城市品位,打造全国著名旅游城市,发展阆中经济,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城市规划法》、《阆中市城市总体规划》、《阆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最终作出关于南苑小区规划建设的决议,撤销原南苑小区规划,要求按照以建两层为主、局部三层的仿古建筑,建成集娱乐、休闲、观光、文化于一体的小区原则进行规划和建设。赵军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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