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依照“风灾震灾重大火灾爆炸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规定,台当局定出的标准是:死亡救助每人20万元、失踪每人20万元、重伤每人10万元,安迁救助依照住房毁损程度而定,户内实际居住以5口为限,每人2万元。
据报道,这项救助金将由灾害发生地的直辖市、县市政府发放,所需经费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分别编列预算应对。至于“行政院”是否针对死亡、失踪、受伤、安迁救助者另发慰问金,“行政院”幕僚仍在研究中。(中国台湾网/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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