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为何再反有偿新闻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11日04:19 北京青年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采访人:本报记者马宁
被访人:中央电视台分党组纪检组组长张海鸽
中央电视台10月8日向社会各界发布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声明,并公布举报方式,欢迎全社会监督。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中央电视台分党组纪检组组长张海鸽。
记者:央视是否首次发布类似声明?
张海鸽:早在几年前中宣部等四部委颁布《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时,中央电视台就向全社会发布过类似的声明,此次发布是一次重申。
记者:那么此次发布声明的背景是什么?为何选择现在的时机?
张海鸽: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首先,央视目前正在全面加强管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禁止有偿新闻是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央视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其次,央视最近几年聘用了很多新人,有必要对这一规定再次重申;第三,纪检组最近接到的打央视旗号诈骗的举报有所增加。
记者:此次声明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张海鸽:主要目的是欢迎全社会监督,监督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是打央视旗号诈骗的单位和个人,这样的案件最近非常多,致使正常采访受到影响;另外就是要监督央视员工,促使员工自律,建立“个人自律、单位管理、社会监督”的机制。作为经常揭露其他行业不正之风的中央电视台,应该以身作则。
中央电视台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有责任当好禁止有偿新闻的排头兵。央视的声誉和形象非常重要,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来维护它。
记者:央视员工对此声明的反响如何?央视还会在哪些方面加强管理?
张海鸽:此声明在发布之前已经在全台的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大家非常欢迎。目前,央视正在全面加强管理,已经实行了栏目管理公开、加强临时人员管理、成本核算、末位淘汰等多项改革措施,今后还要继续探索。
新闻链接:央视有偿新闻举报方式
央视在声明中表示,社会各界一旦发现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搞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行为,可立即向中央电视台举报。对所有举报、投诉,中央电视台都将及时查清事实真相,给予回复。如情况属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以中央电视台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中央电视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010-68506639010-68511147(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监察室
邮政编码:100859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