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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调查组:芦岭矿难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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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5月22日05:26 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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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21日讯 记者彭嘉陵报道:国家安监局局长王显政今天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话会上说,国务院“5·13”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初步分析认定,5月13日发生在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由于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不严、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王显政说,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瓦斯爆炸发生在芦岭矿二水平四采区21048准备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爆源点为该巷道与改造切眼以里30米处。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通风管理不善,21046工作面采空区瓦斯通过探水孔和裂隙涌入21048准备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工人维修电器开关时带电作业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并波及与之临近的21046采煤工作面,造成事故扩大。
王显政强调,“5·13”事故充分暴露出芦岭矿在瓦斯管理上的漏洞。该矿没有认真吸取去年发生特大瓦斯突发事故的教训,特别是在采区接替紧张的情况下,未按采掘部署的有关要求施工,沿空送巷时没有采取严密的防止瓦斯涌出的措施,致使采空区来压后瓦斯突然涌出,加之现场违规操作,带电作业,酿成这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人民日报》 (2003年05月22日第六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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