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办学历教育应否营利
| |
| |
2002年11月7日11:5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
|
本报讯 (记者成因)昨日,由广东省教育促进会主办、为期两天的“加入WTO后广东省民办教育的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广州三寓宾馆闭幕。备受关注的举办民办学校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以公益性为目的的争论再次成为此次研讨会讨论的热点。会议上,民办学校校长提出新思路,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学历教育应以公益为目的,非学历教育可以以非公益为目的。
此次研讨会有广东各民办学校的董事长、校长、院长及广东各市教育局主管民办教育的负责人近130人参加。原广东省副省长、广东省教育促进会民办教育委员会会长王屏山,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罗伟其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昨日的研讨会上,多位大会发言者认为应该给民办学校多一点收益。广州市现代教科中心研究员张铁明认为,教育虽然是公益事业,但公益事业并不是免费的事业,就像公路、桥梁等社会公共设施也向过往的车辆收费。广东碧桂园学校校长廖秉权认为应允许民办学校营利,过分强调公益性,不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民办学校事业中。
有民办学校校长提出不同看法。他认为民办学校中以学历教育为主的中小学教育应该以公益为目的,不能以打着民办的旗号收高额学费,赚的钱也只能再投入到办教育中,不能分给投资者做回报;民办学校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如美容美发、厨师、电脑等各种培训,不可能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没有“学历”与“非学历”的区分,他认为欠妥当。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