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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闻办:新闻发言人严禁说“无可奉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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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17日16:41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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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对59位省直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和21个市州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的发言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无可奉告”是新闻发言人永远的大忌。
10月12日,四川省首次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开班,在班上下发了由四川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新闻办编写的《四川省省级部门新闻发言人手册》。该《手册》对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日常交往礼节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手册》中规定: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应把握12个“要”和6个“不要”:要告诉事实;要真实准确;要敢于纠正自己的错误;要以开放的姿态与媒体打交道;要不厌其烦地回记者的电话或留言;要有幽默感等。不要撒谎;不要说“无可奉告”;不要说“对不起”、“这件事情尚未证明”;不要不负责任等。《手册》还规定:新闻发言人,男士一般着正装;发布新闻时讲普通话;回答记者提问要有理有节,不卑不亢;“无可奉告”是新闻发言人永远的大忌等。
据悉,此次为期3天的培训班是由国务院新闻办、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共同举办的。这也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办的第一个培训班。四川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旨在推动政府公务、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党和政府与民众的联系,增加公民的知情权,增强与媒体的沟通。(据《中国青年报》)(文/肖龙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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