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政协委员解读“中等收入”“合法非劳动收入”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5日13:21 扬子晚报 |
|
|
2003年03月05日
萧灼基:合法非劳动收入不是剥削收入
“不少群众对‘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不了解,觉得那是对企业主、大老板而言的。其实,我们自己的收入中,也包含一些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它离我们并不遥远。”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说,“虽然它可能占我们收入的比重不大。”
他说,存款的利息收入、经营股票的收入、租赁收入、投资分红的收入、继承遗产的收入以及得到的政府的救济金等等,都是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千万不能把一切非劳动收入看作是不合理甚至是剥削收入。
2003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达9.8万亿元,储蓄存款要从银行取得利息,银行支付存款利息的来源是向企业取得的贷款利息。按一年期利率计算,城乡居民每年利息收入达1000多亿元。
萧灼基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公众之间各种租赁活动,如房屋、厂房、汽车等固定资产的租赁活动越来越活跃;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也已有6800万股民,他们在经营股票的过程中有收入;还有正当的资本要素的收入,比如中关村的一个高新技术人员以自己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只要双方同意,还可以超过这个比例,这些都是合法的非劳动收入。
厉以宁:“中等收入”比重还要加大
昨天厉以宁在接受采访时,一听记者提出“中产阶层”,厉委员立刻纠正:应该是“中等收入”阶层。他认为,在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应该不断扩大,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分配模式应该是鸡蛋形的模式,两头小、中间大。目前在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还不大,要实现鸡蛋形的模式,我们还要做很多工作。
林毅夫:“中等收入”源自城市功能转变
知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现在所谓的“中等收入”阶层,有些像当年的知识分子——你很难精确说出学历有多高才能算知识分子,同理,也很难算出收入达到多少才能够被称作“中产”,或者中国有多少“中等收入”阶层。
林委员理解的“中等收入”是由于城市功能的转变才产生的。随着人民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带来城市功能的转变。从以往的大力发展农业,到后来的注重工业,乃至现在的大力发展服务业,而这里所指的服务业,又不指简单的餐饮、娱乐,还包括金融、旅游、交通等行业。这几大行业的人力资本较高,相对来说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也就会提高,这一部分人群,被称作“中等收入”阶层。
谢朝华:“中等收入”发展有利国家财富积累
留法博士谢朝华委员认为,在我国,中等收入家庭的发展对社会发展有很大意义,因为这个阶层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很多人有投资兴办实业的实力,这将有助于吸收社会闲散劳动力,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同时,这个阶层还有利于国家财富的积累,一个国家中等收入的人占大多数,国家自然也很富足。对这个阶层的发展,国家可以通过税收来调节,鼓励创业,税收多了,国家财政才会多。 李海霞 常晓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