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要办“阳光”奥运
| |
| |
2002年10月21日08:43 华商报
| |
|
本报北京消息近日,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主席刘淇称,要把北京奥运会办成“阳光工程”。
据北京奥运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让奥运筹办工作成为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不是单纯的宣传口号,而是实际筹办工作中的突出特点和工作要求,凡是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都要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防止出现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等问题。
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公开招投标。二是大宗物资公开采购。三是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四是面向北京、全国甚至海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建立严格的选拔和考试机制以及严密的监督管理措施,让优秀的人才能够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进入到组委会来。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