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召开会议追授李兆林“边防护法卫士”称号 2002年3月21日14:43 法制日报
| 本报长春3月20日电(记者梁国栋)今天上午,公安部在吉林省委礼堂隆重召开会议,追授李兆林烈士“边防护法卫士”荣誉称号。 李兆林生前系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延边支队机动大队二中队四班班长,武警一级士官警衔。他于1978年5月出生在山东省蓬莱市,1996年入伍,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8月31日,吉林省龙井市发生一起歹徒持刀拒捕并杀害一名公安民警和一名治安员后逃逸的重大案件。李兆林奉命随部队参加围捕战斗。当发现手持尖刀企图逃出包围圈的歹徒后,他奋力扑上前去,只身与歹徒搏斗,在身体被刺中的情况下,仍紧紧扭住歹徒不放,直至战友赶到将歹徒抓获。李兆林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牺牲。 公安部号召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全体官兵学习李兆林牢记宗旨、忠于职守、在生死考验面前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勤学苦练、争创佳绩、争当标兵的进取精神;学习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 在今天的会议上,公安部向烈士家属颁发了荣誉称号证书、二级英模奖章和特别抚恤金。依据有关规定,经总参谋部批准,李兆林烈士的妹妹李晓杰正式入伍,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为她举行了授枪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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