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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嫌犯收监后竟自由出入看守所 又犯三起命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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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10:42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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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30日电 近日,盘踞黑龙江省通河县10年之久的姜氏家族涉黑犯罪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为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的通河县看守所原所长滕振新等5名公安、行政执法人员被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受贿罪决定逮捕。
据检察日报报道,自1993年开始,姜学权、刘建伟纠集其家族成员15人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进行杀人、抢劫、伤害、强奸、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犯罪活动。他们还非法垄断船运行业,从中敛财456万余元。警方打掉以姜学权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后,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起。
今年6月,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对姜氏家族所涉及的“保护伞”案件开始侦查工作,共查处曾为姜氏家族提供“庇护”、收受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5名。通河县看守所原所长滕振新,在受人请托后,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将被通河县法院以盗窃罪、伤害罪判处九年有期徒刑的姜学权的侄子姜春生留所服刑,后又允许其自由出入。
1998年9月9日,姜春生受姜学权指使,将通河镇女子马艳娟杀死。1998年冬,滕振新擅自决定让姜春生去姜学权的船队干活。1999年4月24日,姜春生参与斗殴并杀死一人。姜春生被收监后,滕振新仍没有加强管理,致使姜春生从看守所脱逃,于次年1月7日对抓捕他的通河县公安局刑警队原队长王强实施报复,王强之妻王晓石被姜杀死。
目前,滕振新涉嫌滥用职权案,连同被检察机关侦破的其他4起涉嫌“保护伞”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陈宝琨、马景林、牛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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