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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房的公公结婚解决孩子入学问题?福建龙岩教育局:只看父母有没有房

原标题:和有房的公公结婚解决孩子入学问题?福建龙岩教育局:只看父母有没有房

作者:杜书华

编辑:冯翊

近日,有名为“邱淑贞”的网友在福建省龙岩市便民服务平台上留言咨询小学的招生政策,由于适龄儿童不可凭借祖辈房产登记建档,所以准备离婚和公公结婚,让小孩有第一批次读小学的资格。

7月3日到4日是城区学校的入学登记建档时间,由于学位有限,按照当地规定,将孩子划为一、二、三批次入学,每一批次都有相应的条件,其中,第一批是房产和户籍在招生范围内,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是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第三批是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学位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第一批次孩子。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回复称,“从户口看您孩子和您公公是孙辈关系,不能按房产登记建档;从您和您公公的结婚证书来看,您孩子和您公公又是子辈关系,可按第一批登记建档。所以,您的问题须提交招生委员会研究后才能答复。”

6月13日,搜狐号《鉴闻》在便民服务平台上搜索此条信息无果,联系上了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搜狐号鉴闻,他们给这位诉求人打了电话,核实后发现情况并不属实。随后这条信息被撤下。

该教育局另一位工作人员向《鉴闻》透露,即使上述咨询情况真实发生了,小孩也不能按照第一批次入学,因为结婚不能改变房产是祖辈的事实,不管新的结婚证上是谁,建档只看孩子的父母有没有房产,“如果有房产,就走房产,如果没有,就走户口。户口上如果离婚了,跟妈妈的孩子,就跟妈妈的户口去办,按户口那就可能是第三批。”

按照《新罗区2018年小学招生实施方案》,“适龄儿童不可凭借祖辈房产登记建档”,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第一批登记建档的对象:(1)户口在片区内的原住民;(2)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内没有住房的;(3)自建房房产证的产权是祖辈的,出生时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几代共同居住同一幢房子,且父母在城区内没有住房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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