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8万网友热议“互联网空间中的未成年人” | 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突破九成

共青团中央

有态度 有温度 全网青年都在关注

导读

近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邀请专家学者、知名网络作家等走进“团团直播间”,围绕“互联网空间中的未成年人”主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现场发布《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一项调查引发网友关注。

一则直播引发的热议

3月26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邀请@江宁婆婆 王海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田丰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网络人气作家“烈焰滔滔”贺涛,主持人滕素芬孟贺围绕“互联网空间中的未成年人”主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现场发布《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累计观看人数超过678万

2018年,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据统计,2018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69亿,大多数未成年网民日均上网时间在2小时以内,他们一般用手机和电脑上网,多使用网络进行看新闻、学习、社交、听音乐、玩游戏、购物等活动。

《报告》基于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院校31158名学生抽样调查,对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情况、网络接入环境、应用使用情况和利用网络自我保护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查,展示了当前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现状和行为特点。

当公布了以下数据的时候,引起了网友热议。

◇ 未成年人群体中遭受网络暴力高达15.6%

调查发现,未成年网民中遭遇网络暴力的比例达到15.6%,其中在网络上遭到讽刺或谩骂是主要问题。数据显示,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11.4%,遭遇其他网络暴力问题的发生比例均未超过5%。

未成年网民遭遇网络暴力的情况

◇ 超过30.3%的未成年网民曾在上网过程中遭遇违法不良信息

未成年网民遭遇网络违法不良内容的情况

网友为《报告》的发布点赞,希望年年可以有这样的数据公布。未成年网民还未完全形成自己的价值观,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

互联网上的未成年人

随着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上网设备快速普及,互联网已经成为当前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工具、沟通桥梁和娱乐平台,对其学习和生活的影响不断增强。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这是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覆盖范围扩大、移动流量资费下降的直接表现,也与未成年人对互联网的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应用需求大密切相关。

◇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超九成,且城乡差距较小

从各学历段情况看,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上网比例分别达到89.5%、99.4%、96.3%和99.0%。

从城乡分布看,城镇未成年人上网比例为95.1%,农村未成年人上网比例为89.7%。我国持续改善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互联网为农村学校输送了丰富的数字教育资源,城乡未成年人的上网比例差异逐渐缩小。

未成年网民的上网设备更加多样化,使用电脑上网地点主要是家庭和学校

《报告》显示,手机是未成年人的首要上网设备,使用比例达到92.0%。使用电视、平板电脑上网的比例则达到46.7%和37.4%,分别高出整体网民使用率17.0和9.9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比例也不低,比如69.7%有手机,24.6%有平板电脑,13.9%有笔记本电脑。

当前未成年人使用电脑上网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家庭和学校,92.4%主要在家里上网,39.4%经常在学校上网。

从上网时长来看,76.4%的未成年人日均上网时间在2小时以内,但同时也应注意到,日均上网超过3小时的未成年网民占比也达到13.2%。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田丰 :我们跟孩子应该说的是,怎么正确上网。

有几个数据非常惊人,1.69亿、97%的未成年人都有上网的经历。第一,城乡差距缩小,意味着我们有更多手段去改变城乡小孩之间的差距。第二是设备上发生了变化,手机已经无处不在,我们跟孩子应该说的是,怎么正确上网?

视频来源:团团直播间“网络空间中的未成年人”主题直播,想看完整版直播视频请到文末哦~

未成年网民上网活动丰富,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呈现差异化特征

未成年人上网,排在前几位的是利用互联网学习(87.4%)、听音乐(68.1%)、玩游戏(64.2%)、聊天(58.9%)。

短视频作为新兴休闲娱乐类互联网应用十分受到未成年人青睐,使用比例达到40.5%。

从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上网情况来看,小学生的社交应用显著低于其他学历段,而在网上看短视频、玩游戏、看动漫或漫画的比例差异相对较小。

初中生偏爱使用社交网站、网上聊天和网上听音乐。

高中生网上活动则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普遍使用微博、论坛、网上购物等互联网应用。

网络人气作家贺涛:青少年为什么喜欢网络文学

青少年为什么喜欢网络文学,他们虽然叛逆、虽然有时候张扬,但心中有对未来的向往。如果青少年时期注入一腔热血的话,未来的时期都不会冷。

◇ 有69.1%的未成年网民知道如何通过正确渠道进行权益维护

在遇到不同程度上的网络暴力及不良信息,未成年网民对于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权益维护具备一定认识。调查显示,未成年网民中,知道可以通过互联网对侵害自身的不法行为进行权益维护或举报的占比达到69.1%。

整体未成年网民网络权益维护认知情况

有近七成遭遇过不法行为的未成年网民对互联网权益维护或举报的形式表示认可。通过对遭遇过不法行为的未成年网民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中认为通过互联网进行权益维护或举报有用的占比达到67.5%,而认为没有用的比例为32.5%。

微博“江宁公安在线”运营者 王海宁:实名制的同时,也要防范其他渠道的信息泄露。

我们国家现在的实名制属于后台实名。有些人会遇到一些网络暴力,进行所谓的人肉、网络暴力,更多的泄露并不是从所谓的实名制当中泄露,上网过程中不小心泄露或者外卖、快递,都有可能泄露消息,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

其实是鼓励上网的。但是,过去上网是有仪式感的,现在对于小孩子来说,需要有一个大的良好的互联网环境,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去伪存真。

◇ 超7成未成年网民利用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

在学习法律知识方面,传统线下渠道覆盖的未成年人比例依然高于互联网渠道。调查显示,91.9%的未成年网民会通过不同线下渠道学习法律知识,而利用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的比例为72.3%。

通过对不同学历段未成年网民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小学生利用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的比例最低,为64.9%;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利用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的比例最高,达到84.2%。

不同学历段未成年网民通过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情况

搜索引擎和社交媒体是未成年网民在网上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调查显示,未成年网民中利用搜索引擎和社交媒体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分别达到46.6%和43.1%,远超其他网上法律知识获取渠道。

未成年网民线上法律知识获取渠道

我们该如何保护互联网空间中的未成年人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机制,合理界定“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不良信息”范围,明确家庭、学校、政府部门、企业、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方的保护职责。同时,建议立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中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关内容,增设“网络保护”章节,和《条例》共同构建起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

(二)切实加强内容监管和行业管理。

建议深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线索移交、执法协同机制,有效净化互联网空间,同时吸纳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协助开展工作,真正把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整合起来。进一步健全约谈警示、定期巡查、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强化问责追责,对未履行审核义务、放任不良信息传播的企业,依法高限处罚。

(三)推动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建议进一步明确,所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都具有媒体属性,社交、游戏不仅是娱乐消费产品,更是对用户教育引导的内容作品。管住传播源头,对以青少年为受众的动漫、游戏、视频等,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规范借助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算法,减少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价值形成的低俗内容的推荐。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机制建设,包括身份识别技术、防沉迷系统、家长守护工具等,并通过行业协会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鼓励企业以显著方式提供涉及未成年人的举报或投诉通道,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举报投诉体系。

(四)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水平。

建议通过各类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学会与孩子沟通,管理好孩子的手机使用、上网时长和浏览内容等。提高学校网络教育实效,重点放在教育学生如何正确对待网络、学会规避风险和预防沉迷。加强专门面向青少年的内容平台(包括音乐、视频、直播、动画、短视频等)和社交媒体平台的建设,大力传播网络正能量,引导未成年人接触更多品质优良的内容信息。加大“互联网+教育”领域的资源投入,帮助未成年人提升信息获取能力、拓宽国际视野、促进思想交流,并推动贫困落后地区教育资源水平的提升。对已经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进行以心理干预为主的科学教育矫治,避免简单粗暴的惩罚式矫治手段。

(五)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建议司法机关出台具体司法解释,在现有的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框架内,依法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网络儿童色情、性侵等犯罪明确界定范围、提高惩处力度,对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实施犯罪的组织或个人充分起到震慑作用,并探索建立从业禁止、涉罪嫌疑人信息公开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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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直播间“网络空间中的未成年人”主题直播完整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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