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造成“风险纳税人”的原因

造成“风险纳税人”的原因

  • 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 企业注册地址被列为“高风险地址”;
  • 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对比,进行虚假申报;
  • 税务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称为风险纳税人;
  • 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 没及时向税务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 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者技能不过关忘缴纳或少缴纳,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 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 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纳税款;
  • 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 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 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 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 税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 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