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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电动车严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物业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的通知

尊敬的小区业主(住户):

大家好!

由于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爆炸事故频繁发生,为保证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利益,小区严禁电动车乘电梯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与此同时,小区道路和楼道、楼梯间不仅属公共区域,同时也是广大业主(住户)消防安全的唯一生命通道,任何人不得私自堵塞和占用。

物业服务中心

2021年X月X日

电动自行车驶入电梯、飞线充电

停放在门厅、楼道......

暗藏着极大的火灾隐患

居民个人要做到

1、车辆至小区非机动车车库内停放、充电。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2、严禁私自改装电动车,私自更换大容量电池。

3、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动自行车,防止线路老化和电瓶短路引发自燃。

物业公司要做到

1、平时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停放、充电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2、对不听劝阻、制止的行为,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消防部门报告。

法律条款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民法典》第286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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