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和伊朗总统同属国家元首,究竟谁的权力最大?

  • 伊朗是全球唯一一个政教合一体制的共和制国家;
  • 伊朗是全球唯一一个拥有两支正规军武装的国家;
  • 伊朗是中东唯一一个实行双国家元首制度的国家;

……

总之,伊朗作为和土耳其、以色列、沙特并列的四大霸国之一,在中东地区既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又是一个比较另类的存在。

尤其是伊朗的双元首制度令外界疑惑,该国的国家元首既有国家总统,还有最高精神领袖,那么两者究竟谁的权力最大呢?

这事还得从1979年爆发的伊朗伊斯兰革命说起。

1979年2月,先后在土耳其、伊拉克、法国流亡的伊朗伊斯兰什叶派领袖霍梅尼回国领导了一场推翻亲西方、推行世俗化的巴列维王朝而实行“全盘伊斯兰化”的革命,统治伊朗54年的巴列维王朝就此终结。

随之,霍梅尼依靠国内强大的威望通过临时宪法,废除了君主立宪制而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总统制共和政体,改国名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伊朗巴列维国王

为了巩固保护这个新生的革命政权,霍梅尼在伊朗旧军队之外,成立了一支直接听命于自己的军队——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因为霍梅尼深知伊朗这支旧军队曾受美国中情局支持推翻过摩萨台政府,又听命于巴列维国王镇压过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在革命派得势之后,才归属于霍梅尼麾下。

由此可以看出,伊朗旧军队就如同墙头草,风往哪吹往哪倒,这样的军队怎么能让霍梅尼安心呢?因此,霍梅尼就依照伊朗军队的架构组建的一支新型军队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与伊朗原有正规军的地位平级。

一开始霍梅尼并没有把自己推上伊朗最高领导人的官职上,也没有明确自己是伊斯兰革命卫队的总司令,而是在背后掌握最大的权力,任命了曾被巴列维国王长期监禁的“自由运动”组织领导人迈赫迪·巴扎尔甘为临时政府总理,号召支持者效忠临时政府。

中间者为:霍梅尼

殊不知这是霍梅尼采取的迂回策略,他先利用迈赫迪·巴扎尔甘在前台“冲锋陷阵”稳住局势,待得到伊朗旧军队完全支持后,才开始露出真面目,在革命派支持者的推崇下,瞒着世俗派,意图修改临时宪法,实现“法基赫的监护”。

所谓的“法基赫的监护”,就是以伊斯兰教法学家玛尔扎来统治国家,说白了就是在伊朗建立伊斯兰教法学家的神权统治。

可是在临时宪法中又没有设立有关伊斯兰神权统治者的官职,怎么办呢?那就只能修改宪法。为了减少干扰,在霍梅尼的主导下,一方面利用军方和政治力量取缔打压昔日的盟友,另一方面亲自起草一部正式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并于1979年12月,经全民公投通过了霍梅尼起草的宪法,这也是伊斯兰革命之后伊朗的第一步正式宪法。

果然,在这部宪法里,就包含了大量拥护霍梅尼神权统治的内容,其中核心有两点:一是设立国家最高领袖,由宗教首领担任,神权统治高于一切;二是在伊朗最高领袖之下下设总统,为国家元首,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就这样,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和伊朗总统两个职位诞生了。

霍梅尼作为伊朗威望最高的什叶派领袖,又是伊斯兰革命的实际领导者,自然就被推举为伊朗第一任最高精神领袖,成功晋级为伊朗政治架构的C位,成为万人之上的第一号人物。

那么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和伊朗总统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说:

一是伊朗最高精神领袖无任期限制,而伊朗总统需要经过选举:从伊朗宪法设立最高精神领袖职务的那一刻起,就是终身制。无论是伊朗议会,还是伊朗总统都无法对最高精神领袖的地位构成挑战,更别说弹劾罢免了。

霍梅尼作为第一任最高精神领袖,一直任职到1989年6月3日22时因突发心脏病去世,才由时任伊朗总统哈梅内伊接任最高精神领袖一职。换句话说,最高精神领袖职务除非他本人因故逝世或无法履职,否则谁都没有权利撤换。

而伊朗总统则是有任期限制的,宪法规定伊朗总统任期为4年,只要符合资格的伊朗人都能报名参选,然后交由最高精神领袖领导的宪法监护委员会再次审查候选人资格,最终经过全民选举产生。

伊朗前总统内贾德

这样一来,筛选出来的候选人基本都是最高精神领袖中意的总统。比如强硬派的前总统内贾德,两次参选都被宪监会判定不符合竞选资格,实际上就是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对内贾德投出了否决票。

如今,伊朗只产生过2位最高精神领袖,而伊朗总统已经选举了8任。

二是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可任免总统等一切要员,下属只有服从命令:每当伊朗总统选举结果出炉之后,当选总统必须获得最高精神领袖的委任函,才能正式宣誓就职,否则任职无效。如果最高精神领袖觉得在任总统履职不力,或难以担当总统大任,同时他也有权力来罢免在任总统。

比如曾是霍梅尼首席经济顾问的伊朗第一任总统阿伯尔哈桑·巴尼萨德尔,刚当选总统一年零五个月,就因反对霍梅尼,于1981年被时任最高精神领袖霍梅尼罢免了总统职务,并解除了他伊朗军队总司令一职,随后任命时任外交部长穆罕默德·阿里·拉贾伊担任伊朗第二任总统。

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

不仅是伊朗总统,包括军队的总参谋长、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司法总监等一切国家级高官,其任免权都在最高精神领袖的手中掌握着。

三是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在幕后掌权,总统在前台按意行事:伊朗宪法明文规定,最高精神领袖领导伊朗的立法、司法、行政、军事部门,行使最高权力,伊朗总统在最高精神领袖的授意下领导内阁政府具体施政,因此伊朗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兼任政府首脑,处理内外事务,这也是我们从没有见过最高精神领袖出访外国的因素,只有总统在鞍前马后。

比如我们熟知的伊核协议,这份决议其实是经过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的同意,才由伊朗总统鲁哈尼与美国、俄罗斯、中国、德国、法国、英国、欧盟签署成文的,若没有哈梅内伊的点头,伊朗总统绝不敢擅自与外国缔结协议。

所以,伊朗最高精神领袖才是伊朗国家的核心一把手,而伊朗总统虽名为正式的国家元首,但实际上只是最高精神领袖这位非正式的国家元首的高级助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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