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顺一名年轻的女子
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被交警拦截后,
女子与交警在街头上演
了一场“猫抓老鼠”大戏,
最后,却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最近,安顺一名年轻女子交通违法后与交警街头上演了,一出“猫与老鼠”的追逐大戏,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民警:站到,站到。
逃跑的女子范某某是一名电瓶车驾驶员,当天下午因为不戴头盔被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民警进行处罚,范某某乘民警不备,竟翻越人行道护栏逃跑。
民警:你戴头盔没有?
范某某:是我的车吗?
民警:你骑没有?
范某某:我骑了,是我的不是?
民警:你骑了为什么不戴头盔?
范某某:我没戴头盔怎么样,犯法了,我影响谁了,就算我被车撞到,与谁有关系。
无论民警怎么劝说范某某就是不配合民警执法。
范某某:不戴头盔是我的事,你凭什么要管?
民警:我是交警我为什么不管,你先冷静。
范某某:我不想冷静,电动车骑上路上次也是这次也是,为什么你们要管我?
民警:现在请你配合我。
范某某:铐我回去,来铐,你锁了一天,两天,还是一个月,我就是不配合怎么样。
民警:第一次警告,配不配合?
范某某:不配合。
民警:第二次警告。
范某某:不配合。
民警:能不能好好配合。
范某某:不能。
多次警告,范某某都拒绝配合民警执法,最后,民警只得对她采取强制措施带到辖区派出所进行调查。
民警:请你过来,配合我们。
然而,尽管来到派出所,面对派出所的民警,范某某依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是态度蛮横拒绝配合执法。
民警:叫什么名字?
范某某:不知道。
民警:来到这里就好好配合。
范某某:配合不了。
民警:给你好好讲话你要听。
范某某:我不听,要拿我坐几年的牢,我有的是时间。
民警:你叫什么名字?
范某某:叫不知。
多次警告无效民警也只得对她采取强制措施。
民警:能不能够配合工作,再问你一遍,能不能够配合工作,如果你拒不配合我们工作,我们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听懂没有,最后采取强制措施。
最终,范某某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东关派出所依法对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另外执勤交警也依法对她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元的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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