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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男子翻墙登录色情网站,发布视频和图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

河北一“90后”男子,两年时间内翻墙登录色情网站,上传淫秽色情视频及图片,点击率高达54万次。2022年1月16日,香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

李某某,男,1992年出生,汉族,专科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李某某利用某加速软件翻墙登陆色情网站,并在上传男性裸露、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及图片,点击数量达五十四万余次,经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淫秽物品鉴定小组,鉴定为淫秽物品。

检方认为,李某某通过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已在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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