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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与四川旅游学院签订首届学生专升本合作协议

原标题: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与四川旅游学院签订首届学生专升本合作协议

12月22日上午,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党委 副 书记 、 院长杨建平,党委委员、副院长庞明伟,党委委员、副院长贾承念 一行赴四川旅游学院签 订首届学生专升本合作协议 。 四川旅游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白 洁,教务处处长熊双丽 及 双方学校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杨建平对四川旅游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我院的办学历程和基本情况。他表示,双方学校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合作空间,希望能充分发挥双方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在学生专升本、成教自考、师资培育、教学科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白洁代表四川旅游学院对杨建平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学校相关部门将密切对接合作内容,抓紧落实。同时,她希望双方在开展专升本合作的基础上,增强交流与协作,积极寻求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等更多领域的合作。

庞明伟代表我院与四川旅游学院签订了《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四川旅游学院专升本合作框架协议》。

会前,杨建平一行参观考察了四川旅游学院校史馆、烹饪与食品实验管理中心和烹饪科学重点实验室。

信息来源: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考试选拔、免试推荐的条件和办法

(一)选拔对象:相关对口学校及我校的2021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推荐报名时,已开设的课程应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三)初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本校学生为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本校学生为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不高于“专升本”计划人数1:3的比例择优推荐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选送学校需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四)“专升本”考试: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专升本”考试的考点设置在选送院校。

(五)免试推荐: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以及代表中国国家代表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应届专科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经选送院校审核资格,可以免试推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一)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为本年度对口学校及我校“专升本”专业的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不含单列计划)。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60%。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20%。

(四) 免试推荐学生的计划数,实行计划单列。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专升本”考试科目

《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专业综合》。

(二)成绩计算办法

1.“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办法:“专升本”考试成绩=《大学英语》考试成绩×0.3+《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0.3+《专业综合》考试成绩×0.4。

2.附加分: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称号者可加2分(最多加2分,不累加)。

3.“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5 + “专升本”考试成绩×0.5 + 附加分。

四、录取办法

(一)“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

1.凡符合免试推荐的学生,我校在进行资格审核之后,根据其专科专业确定拟录取本科专业。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该类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

对所有未被录取的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二)凡是“专升本”考试课程缺考或作弊者,将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www.sct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校报送四川省教育厅,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五)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2019级本科相应专业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六、培养方式及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邮编:610100。

联系电话: 028-84818521

八、监督机制、申诉渠道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

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考试的相关培训。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和投诉。

申诉电话:028-84824391、028-84825007。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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