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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管好孩子“压岁钱”

今年节后初七上班的第一天早晨,邻居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儿,哭闹不停地向妈妈讨要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舅妈、姑妈、姨妈等长辈们赠给孩子的“压岁钱”。妈妈却严厉地训斥道:“一万多压岁钱你管着我不放心,妈妈给你存起来了。”其实不然,是孩子的妈妈用9000多元压岁钱给自己买了一件高档彩雕大衣,又用3000元给孩子的爸爸买了一双高档名牌皮鞋,留给孩子的不到300元。这还不把孩子气疯了?

春节期间,孩子们最开心的事就是收到长辈们赠给的“压岁钱”。一些家长习惯于抱着或领着孩子去给长辈们拜年,但也有个别家长抱有借拜年之机“捞一把”的不良心态,说什么:“拉着孩子去拜年,就图得点儿‘压岁钱’!”这种见钱眼开、理直气壮的行为不可取。事实上,孩子得的“压岁钱”,一般都“上交”父母由家长保管,孩子根本没有所有权和支配权。这是一个多年延续下来的一个带有不同程度的普遍现象。

从我国法律角度而言,“压岁钱”属于孩子的私有财产,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容置疑。

我国宪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一出生就具有中国国籍,没有年龄要求。而“压岁钱”是长辈对孩子的有效赠与,属于孩子的合法私有财产,当然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接受“压岁钱”赠与也是孩子们享有的民事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3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这说明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婴儿与成人一样享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对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其接受“压岁钱”的行为可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实施,但“压岁钱”的所有权却是孩子本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却无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父母随意动用孩子的压岁钱,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由此而言,用法治思维管好孩子的“压岁钱”,是遵纪守法的表现。孩子的财产、包括“压岁钱”,其财产是不可以被随便处分的,只能用在孩子的利益方面。倘若是“熊孩子”自己惹祸造成侵权损失的,其民事赔偿是可以动“压岁钱”进行补偿的。

为了管好孩子的“压岁钱”,家长应为孩子建立单独的财产账户,不可与监护人财产混同。同时,也要教育孩子从小养成节衣缩食的良好生活习惯,把“压岁钱”用在学习方面,培养孩子文明向上、助人为乐、尊敬老师和同学、孝敬父母和老人的“人生观”和“道德观”,防止“拜金主义”腐蚀孩子的纯洁心灵,让孩子在灿烂的阳光下茁壮成长。长辈们也要理性地赠与孩子的“压岁钱”,破除“爱面子”和相互攀比的心理。孩子及家长也莫以“压岁钱”的薄厚来衡量亲情。同时,更要防范别有用心之人,打着给孩子“压岁钱”的幌子,公然大搞行贿受贿、败坏社会风气的不法行为。(许贵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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