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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抹零”这样的便宜不能占

原标题:“反向抹零”这样的便宜不能占

黎青 作□张西流

近日,浙江慈溪,一男子结账时发现,饭店结账单上面的抹零非常奇怪,立马不淡定了。账单上显示1011.80元,损益金额0.20元,结果显示蒋先生应付款为1012元,吃饭抹零反被多收2角钱。对此店方解释称是机器“四舍五入”为系统默认。(2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在传统的现金结算模式中,一些商家确实存在零币短缺等问题,商家为了结算方便,通常采取“弃零让利”的措施,抹去零头直接返利给消费者,这其实也是一种互惠互利的促销方式,以此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口碑。但在数字支付模式下,还采用“四舍五入”结算法就说不过去了,更何况还是顾客被“反向抹零”多收了2角钱。商家解释是系统设置默认“四舍五入”,显然也经不住推敲,毕竟系统默认,也是人为操作的结果。

必须正视的是,实行“反向抹零”,除了超市购物和餐饮消费,其他一些服务行业,也常常遇到“四舍五入”,被“反向抹零”。一些商家“四舍五入”和“反向抹零”,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从中牟利。因为一次“反向抹零”,虽然只有2角钱,看似微不足道,有的消费者也不在意,被动接受,但积少成多,商家持续“反向抹零”,也是一笔可观的“额外收入”。

问题是,几角几分的零头,也是消费者的钱,属于消费者所有,任何人无权侵占。商家“四舍五入”和“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换言之,饭店等服务行业实行“四舍五入”和“反向抹零”,是事关消费者的权益问题。对此,除了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执法查处之外,消费者不妨多较较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商家来说,则应扭转“揩油”思维,增强自律意识,以如实结算为标准,诚信服务消费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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