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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古城街道、城北街道、城南街道这些地方土地将被征收!

原标题:会理古城街道、城北街道、城南街道这些地方土地将被征收!

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城北乡镇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等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批准机关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会理县2017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8〕737号)。

三、建设用地批准用途

会理市乡镇建设用地。

四、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

城北街道中兴村8组(原前兴村2组),大营村1组(原兴荣村1组)。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水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合计补偿标准为51030元/亩,征收旱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合计补偿标准为40000元/亩,征收林草地、荒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合计补偿标准为20000元/亩,国有的河道、水域及未利用地等土地不予补偿。

六、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组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登记补偿工作。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七、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抢修、抢建的各类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作物及林木等,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会理市人民政府

于启动金溪路西延线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将拟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的土地位于古城街道东升社区小北门组、城北街道三元村8组,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会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勘测定界,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抢修、抢建的各类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作物及林木等,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城南城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将拟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的土地位于城南街道城南社区1组、14组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本项目涉及的土地,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城市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会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勘测定界,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抢修、抢建的各类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作物及林木等,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城北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现将拟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的土地位于城北街道中兴村8组、城北街道大营村1组,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城北公共设施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有关部门将勘测定界,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抢修、抢建的各类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作物及林木等,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2216

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德会高速东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将拟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城南街道城南社区14组,城南街道东坝社区2组、4组、5组、6组,古城街道南郊社区新华组、水路组、指关组、新桥组,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德会高速东互通道路及配套设施。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会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勘测定界,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抢修、抢建的各类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作物及林木等,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2216

转自:会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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