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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老北京之区划,这一点始终不变

原标题:话说老北京之区划,这一点始终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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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都按《周易》大衍之数,将北京城划分为五十个坊,并设左右警巡院“分领坊市民事”,这里的“左右”,就是以大都中轴线为界的东西。各坊之名有的取自《周易》,有的取自传说,有的取自《左传》,有的则依据地理环境定名。

明朝的京城在元大都的基础上南移建城,嘉靖三十二年1553加筑外城后,成就了历经明、清两代的北京城的内、外城格局。其行政区划承袭了元代的坊制,只是坊的数量减至29个。在坊的命名上,内城的部分区划延续了元大都时的名称,如皇城左翼即东侧的南薰坊、保大坊、明时坊等,有些两坊合并的名称则简单叠加,如皇城北侧,即文昌宫、圆恩寺一带,元时为昭回坊和靖恭坊,明时合为一坊,取名昭回靖恭坊。对外城的命名则首次采用方位命名法,中轴线以东为正东坊,以西为正西坊;崇文门外又分南北,命名崇南坊和崇北坊;宣武门外则命名为宣南坊和宣北坊;山川坛即先农坛之西为正南坊。

清代的区域划分则一改前朝,内城以八旗划分区域,仍以中轴线为界,皇城以北为正黄旗和镶黄旗,东为正白、镶白和正蓝旗,西为正红、镶红和镶蓝旗。而外城则直接采取方位划分,由东向西划分为东城、南城、中城、北城和西城,这里的东城就是崇文门外以东的地区,由此也可戏说,崇文以前就叫东城。后来由于内城管理上有地区称说不便等原因,到了清乾隆年中后期对区域划分进行了第二次改革,将内城与外城一样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区。

民国时,北京独立建制,辖区也由内外城扩至周边郊区,到民国三十五年1946,行政区划为内城七个区、外城五个区、郊区四个区,并将清代区域称谓中的左右去掉,直接称为内一区、外一区、郊四区等。民国三十六年的《北平市京郊地图》上所标出的郊区为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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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北京宣告和平解放后,人民政府为恢复社会秩序,接连几次对北京区划进行调整,直到1952年,初步形成了城区七个区和郊区六个区的行政管理模式,在称谓上变数字排序称谓,改为以地区名作为区名,如东单区、东四区、崇文区、前门区等。1958年,经国务院第82号文件批准,东单、东四两区合并为东城区,西单、西四两区合并为西城区。至此,我们常说的北京四城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的行政管理模式一直延续了近60年。

由上述行政区划的变迁,我们不难看出,随着时代变化、辖区的变化,以及管理体制的需要,行政区划及区域称谓也在变。不论行政区划如何调整,有一点始终未变,那就是在每次变更行政区划时,都以北京的中轴线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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