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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挖春笋的通告

关于严禁挖春笋的通告

当前正是春笋生长的黄金季节,为有效地保护我镇的竹林资源,充分发挥竹林资源优势,经于都县祁禄山镇人民政府研究,特作如下通告:

一、切实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要启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规,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保护竹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使禁挖春笋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春笋生长期间,镇护林队、各村护林员要经常巡山护笋,发现偷挖春笋,乱收乱购春笋,非法偷运春笋的行为,护林员、检查站应立即制止,并报林业执法单位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林业公安处理。

三、对不服护林员教育,行凶殴打护 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报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四、从即日起至4月20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待外人留宿家中上山偷挖春笋,不得在市场上贩 春笋和笋干。林业站要加大检查力度,违者按《森林法》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祁禄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于都县原名雩都县,因北有雩山,取名雩都,1957年6月1日起改名为于都县,位于江西南部,贡水中游。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县,是江西最早建县的十八个县和赣南最早建县的三个县之一,素有“六县之母”,“三省往来之冲、东南之一要区”之称,古时于都曾为赣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和军事要地,郡治曾设于此近250年之久。土地革命时期,全县又先后分设过于都、胜利、登贤、瑞西、兴胜和于西等县,中共赣南省委和省苏维埃政府驻于都县城,是著名的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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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祁禄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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