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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全面推行林长制,筑牢绿水青山底色

原标题:泰顺全面推行林长制,筑牢绿水青山底色

2021年12月,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泰顺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提出我县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2年底,将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管理体系,实现林长制管理常态化,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全面落实。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产业壮大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

《方案》明确,各级建立“一林双长”(林长、警长)责任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总林长;县政府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林长,县政府分管公安的领导担任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设县级联片林长,由各乡镇联系县领导担任。各乡镇、 村(社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参照县级设立林长(林区警长),实行分区分片负责。

各级林长将以责任区域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森林火灾成灾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等作为重要指标,承担督导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重点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开展全域森林生态修复、深化林业综合改革、提升森林灾害防控能力、提高林业执法建设水平等五大方面任务。

百万亩造林

大径材培育

义务植树

《方案》提出,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一林两员”(监管员、护林员)责任制度,落实"一林一档”“一林一策”要求,鼓励各乡镇探索新机制新举措,全力推动我县林长制落地见效。

作为“国家级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国碳汇城市”,我县林地面积达到212.79万亩,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76.94%。累计创成省森林城镇5个,市级康养基地6个,省级康养基地1个,省森林氧吧2个。但同时我县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森林质量结构不优,城郊、乡村绿化美化效果有待提高。启动林长制工作,也是我县继“河长制”之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又一制度改革,对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县资规局

编辑/初审:卢书凝

审核:徐联飞

校对: 陈国安

核发:雷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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